——以推介会、研讨会等形式变相组织直销培训将被处罚
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安排,针对当前一些直销企业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9月底前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直销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企业将坚决取缔,对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从事直销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企业的责任。
国家对直销企业的宣传行为做了许多限定,比如,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报酬广告,不得对企业产品做夸大虚假宣传,不得宣传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不得宣传大部分参与者都将获得成功等等。所以,这些都是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同时,还将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违规直销行为,严厉查处非直销企业和个人擅自从事直销行为,严厉打击打着“直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行为。
对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从事直销的,将责令取消其直销员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企业的责任;严厉查处以推介会、研讨会等形式变相组织直销培训。对多次出现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查处,对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的,坚决予以取缔。
相关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