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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启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劝勉谈话制
发布:2009-04-17 | 作者: |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查看: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召集本市两家化妆品企业负责人,就其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劝勉谈话。此举标志着该局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劝勉谈话制正式启用。

  劝勉谈话中,监管人员严正指出企业违规事实和存在问题,告知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管理要求和应承担的义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重申监管部门严惩违规生产的态度,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和守法经营的必要性。

  劝勉谈话制度是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根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特点实施的监管手段。劝勉谈话制的实施,强化了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将使监管更有效率、更科学,促使企业自觉在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框架下守法经营。

  该制度适用于存在一定违法违规情节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企业,企业一经被确定为劝勉谈话对象,今后将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适当增加对其监管的频次和检查深度,对其上市产品进行重点监控,直至管理符合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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